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13368080804
首 页 关于我们 进出口权 在线核名 公司注册 代帐报税 疑问解决 工商指南 网站建设 联系我们
 商标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工商指南
消费者权益保护
22:00—次日8:00为电脑自动记录。 8:00—22:00为人工电话接待,受理时间: 七、定。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工商行政受理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诉60日内终结调解,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及时作出受理和处理的决定;不能及时处理的,能够及时处理的, 接到消费者申诉后,受理时限: 举报—受理—立案—查处 六、举报: 申请—受理—调查—调解2、走私贩私行为;( 1、受理程序: 五、国家工商局令第75号)《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2、国家工商局令第51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 1、受理依据:; 四、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农民购买、3)经营者未履行义务的;(2)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在为生活消费购买、1)(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的申诉。受理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2、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5)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4)申诉:3)不正当竞争行为;(2)制售假冒劣商品行为;(1)(受理生产和流通领域中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各类经济违法章案件的举报。 一、受理范围:12315 三、举报电话: 受理申诉、联系电话及监督电话:受理地点、局消保科 二、分)工商( 1、自治县、县( 市工商局市场消保处及各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受理部门:市)
工商指南
合伙企业的登记条件
代理工商税务
代理企业年检
电信业务许可证
公司撤销
何时领执照
建筑施工资质代办
美国公司常见问题
友情链接 更多 
联系电话: 13368080804
  023-63653355